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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考試替考,關(guān)于考試替考的簡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將代替考試行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新增加一條,規(guī)定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3、代替考試罪是典型的對向犯,刑法同時處罰考生和“槍手”雙方行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本文關(guān)于考試替考的簡介就講解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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