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據最新的新聞消息稱,在12月10日的時候,“壹傳媒”的創(chuàng)始人黎智英被法院宣布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被判刑的原因是涉嫌犯欺詐罪,而且黎智英在8年的時間內都不允許在擔任公司的管理層,李志英還被評為亂港分子,這次被判刑的同時還被處罰了200萬港元的罰金,刷新必須要在三個月的時間內繳付,如果未按時交付的話,將會對其加監(jiān)一年。
據最新的新聞消息稱,在12月10日的時候,“壹傳媒”的創(chuàng)始人黎智英被法院宣布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被判刑的原因是涉嫌犯欺詐罪,而且黎智英在8年的時間內都不允許在擔任公司的管理層,李志英還被評為亂港分子,這次被判刑的同時還被處罰了200萬港元的罰金,刷新必須要在三個月的時間內繳付,如果未按時交付的話,將會對其加監(jiān)一年。
根據當地警方的調查了解到,曾在2016年1月份到2020年5月份之間,黎智英和黃偉強就沒有按照租賃契約去使用將軍澳工業(yè)邨大樓,兩人的這種行為本來是該向香港科技園公司上報的,但是卻選擇了隱瞞,由于兩人的這種行為,黎智英被指控,之前曾經在1995年的時候簽訂了對于此區(qū)域的租賃契約,但是卻一直沒有按照簽訂租賃的契約去執(zhí)行。
香港區(qū)域法院在10月25日的時候就曾經發(fā)出了消息稱,經過法院的審訊,最終判定黎志英的兩項欺詐罪罪名成立,在此次判定罪名之前,黎智英的身上就已經背了多個案件,在此之前,李正英就曾因為涉及到多個場地的非法集結,被數罪并罰,當時法院判定黎智英獲20個月的監(jiān)禁。
有關媒體報道,李正英的代表律師曾經承認過李正英有20年的違約情況,但是對于其的這種作為只是為了方便工作的安排,而不是為了騙錢,但法院表示李正英的這種安排是自己在無形中獲得了利益,去了解一下,黎正英的資產在2021年5月份的時候被凍結,當時凍結了共有3億的港元,根據警方的調查了解,李正英不僅犯有詐騙罪,曾經還被指控犯有勾結境外勢力對國家的安全造成危害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