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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被拐兒童案件開庭審理,檢方建議量刑引爭議

2023-04-07 19:33:23 編輯:龍琴貝 來源:
導讀 據(jù)封面新聞記者報道,2023年4月6日下午,深圳南山區(qū)法院表示,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將于4月7日下午2時30分在南山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于本...

據(jù)封面新聞記者報道,2023年4月6日下午,深圳南山區(qū)法院表示,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將于4月7日下午2時30分在南山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于本案的社會關注度高,庭審旁聽席位在4月3日前已被約滿,不開放現(xiàn)場申請。該案始于2007年12月7日,當時孫卓被拐,之后在同年12月28日符建濤也被拐。該案的犯罪行為給兩個家庭帶來的傷害均已超過15年。

據(jù)檢方在庭前出具的量刑建議書顯示:被告吳某龍涉嫌拐騙兒童罪,拐騙兩個兒童,性質(zhì)惡劣,建議對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被告吳某光涉嫌窩藏、包庇罪,系累犯,建議對其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然而,孫卓的父親孫海洋和被拐孩子家長群體均多次公開表示難以接受這個量刑建議。據(jù)孫海洋代理律師姚克楓稱,本案不會當庭宣判。

此案的焦點在于是否涉及“拐賣”罪名。孫海洋認為,雖然法律上將“拐騙”和“拐賣”區(qū)分開來,但把孩子從家長身邊帶走對這個家庭的傷害是一樣的。孫海洋已向嫌犯提出580萬元的民事賠償申請,他表示如果刑法不足以讓嫌犯付出代價,就會從民事賠償中得到補償。

被拐孩子孫卓在2022年12月23日被找回,目前已與家人生活在一起。據(jù)孫海洋表示,孩子回家后對深圳的飲食和環(huán)境都適應得很好,成績也不錯。家人還帶他去了很多地方旅游。據(jù)了解,庭審中將不涉及本案的“買家”,孫海洋表示,他仍在尋找適合的途徑讓買家承擔責任,并呼吁“買賣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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