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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女子回娘家途中失聯(lián)10年(女子失聯(lián)十年是怎么回事)

2022-05-02 14:05:03 編輯:費惠承 來源:
導讀 大家好,綜合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下。懷孕女子回娘家途中失聯(lián)10年,女子失聯(lián)十年是怎么回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懷孕女子

大家好,綜合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下。懷孕女子回娘家途中失聯(lián)10年,女子失聯(lián)十年是怎么回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懷孕女子回娘家途中失聯(lián)10年 女子失聯(lián)十年是怎么回事

  于艷華的通話記錄顯示,2010年4月19日06:10,于艷華用自己手機向家中座機撥了電話,告訴父親于宗紅,她剛出陳家在回家的路上,說上了車再說。06:29,她向丈夫陳某榮撥了一個電話。此后失聯(lián)。

  8月24日,安徽省宿州市碭山縣良梨鎮(zhèn)陳樓村,在尋親數(shù)日后,33歲的于泠風帶著63歲的父親于宗紅再次失望而歸。

  “我已經(jīng)記不清楚有多少次來樂安找我姐了。”8月20日,于泠風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介紹,此前的8月18日,兩人在換乘班車、火車、公交等交通工具后,輾轉(zhuǎn)一千多公里,單程耗時17個小時前往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尋找失蹤10年的姐姐于艷華。

  2010年4月19日早上6點多,時年29歲、懷有身孕的于艷華從夫家江西樂安縣戴坊鎮(zhèn)仲溪村獨自返回安徽娘家的途中走失,至今失聯(lián)。2010年4月28日,樂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受理了此案,并多次組織警力搜索,至今沒有結(jié)果。

  8月20日,龔坊派出所周警官介紹,他們歡迎各方面提供線索,共同偵破此案。

  1 懷孕女子1小時內(nèi)失聯(lián)

  于泠風提供的《尋人啟事》信息顯示,2010年4月19日早晨6:30—7:30,于艷華在樂安鵬洲出走,身穿粉紅色棉絨外套,內(nèi)穿灰?guī)c白的休閑薄毛衣,黑色休閑棉褲,光著腳。主要講普通話(略帶河南商丘口音)。

  該尋人啟事聯(lián)系人為陳某榮和于泠風。記者了解到,鵬洲位于樂安縣戴坊鎮(zhèn)小曹村附近,是一個小地名,樂安縣至南昌市的班車經(jīng)停此處。

  于泠風介紹,2007年,大專畢業(yè)的姐姐于艷華經(jīng)其同學的老公介紹認識了丈夫陳某榮。2009年5月,于艷華與丈夫陳某榮在于家辦了婚宴。2009年10月,于艷華同丈夫陳某榮回到江西老家,同年11月15日,于艷華在樂安縣人民醫(yī)院生下男孩樂樂。“當時我姐姐難產(chǎn),下體撕裂縫了十幾針,產(chǎn)后一個多月不能行走。”

  于泠風說,幾個月后,于艷華又意外懷孕,但她不想生這胎,陳家人卻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為此,于艷華向陳海榮提出離婚,兩人曾多次發(fā)生口角。

  于艷華的通話記錄顯示,2010年4月19日06:10,于艷華用自己手機向家中座機撥了電話,告訴父親于宗紅,她剛出陳家在回家的路上,說上了車再說。06:29,她向丈夫陳某榮撥了一個電話。此后失聯(lián)。

懷孕女子回娘家途中失聯(lián)10年 女子失聯(lián)十年是怎么回事

  于艷華的通話記錄顯示,2010年4月19日06:10,于艷華用自己手機向家中座機撥了電話,告訴父親于宗紅,她剛出陳家在回家的路上,說上了車再說。06:29,她向丈夫陳某榮撥了一個電話。此后失聯(lián)。

  8月24日,安徽省宿州市碭山縣良梨鎮(zhèn)陳樓村,在尋親數(shù)日后,33歲的于泠風帶著63歲的父親于宗紅再次失望而歸。

  “我已經(jīng)記不清楚有多少次來樂安找我姐了。”8月20日,于泠風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介紹,此前的8月18日,兩人在換乘班車、火車、公交等交通工具后,輾轉(zhuǎn)一千多公里,單程耗時17個小時前往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尋找失蹤10年的姐姐于艷華。

  2010年4月19日早上6點多,時年29歲、懷有身孕的于艷華從夫家江西樂安縣戴坊鎮(zhèn)仲溪村獨自返回安徽娘家的途中走失,至今失聯(lián)。2010年4月28日,樂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受理了此案,并多次組織警力搜索,至今沒有結(jié)果。

  8月20日,龔坊派出所周警官介紹,他們歡迎各方面提供線索,共同偵破此案。

  2 警方稱歡迎各方提供線索

  于艷華失聯(lián)了,當天,陳家人發(fā)動親友尋找,沒有結(jié)果。

  失聯(lián)的消息在同日傳到了千里之外的于家,4月22日,于泠風趕到樂安縣陳某榮家。于泠風說,他們到處張貼尋人啟事,先是重金懸賞5萬,再提高到10萬、50萬甚至100萬,不過,他們沒有收到有關(guān)姐姐下落的信息。

  于泠風說,他是在當年4月28日向警方報案。2010年4月28日,在樂安縣刑偵大隊辦公室,樂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受了于泠風的報案,并向他出具了《接受刑事案件回執(zhí)單》。

  在此后的數(shù)年里,江西電視臺、南昌電視臺、大江網(wǎng)等多家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親人們還是沒有收到任何線索。

  2013年9月,由于長時間未能破案,樂安縣方面以救助的形式,向于宗紅一家支付了33萬元。

  陳父表示,于艷華很孝順,人也很好,他們老兩口都把于艷華當做親生女兒對待。小夫妻兩人雖有口角,但兒子陳某榮并沒有打罵過于艷華。

  “艷華是個很孝順的女孩,非常心疼父母。讀大學的時候,有了獎學金,要給父母買衣服,卻舍不得給自己買衣服。”于宗紅說。

  “這個案件當年很轟動,包括撫州市公安局、樂安縣公安局都派人參與了案件偵破,包括測謊等手段,能用的都用了。”8月20日,戴坊鎮(zhèn)派出所周教導員介紹,歡迎各方面向警方提供線索,共同破案。

本文到此結(jié)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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